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21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在溪湖部分小区附近道路规划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第308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在溪湖部分小区附近道路规划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第308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20]第22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8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溪湖部分小区附近道路规划增设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增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以解决市民停车难的问题。2019年9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 《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明确了3年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初步缓解、2020年基本解决、2021年解决主城区停车难问题),按照一路一策、一位一研的原则规范施划停车泊位,利用小区既有空地和小区道路,溪湖区政府2019年已施划停车泊位1156个,计划2020年继续施划1022个停车泊位。对于您建议中提到的诸如峪中二道街近300米沿街巷路,目前没有规划停车位,市民停车混乱,道路两侧停车,导致该路段行车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部门按照《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的要求,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溪湖区所属市政产权的超过7米以上的道路进行调查,对满足交通组织规划的道路,形成项目建设计划,报市交警部门审批后,筹集建设资金进行单侧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以满足道路周边市民的停车需求。对产权属于属地政府的道路,建议属地政府根据道路的交通组织合理施划。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刘正君,4452101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