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22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引导二手车市场规范经营的建议》(第31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引导二手车市场规范经营的建议》(第31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20]第39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1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洪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二手车市场规范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二手车乱停乱放,大量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或者公共空地的问题,其中尤以唐家路沿线、高峪育龙湖小区周边最为严重”。
2019年9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 《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公安局修改和完善《本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在新修正办法中将道路规划红线外和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场地,可以作为临时停车场。如该场地属于城市道路用地,首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依法进行取缔;其次为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设置和管理。如该场地属于居住小区内全体业主,建议由属地政府住房管理部门征得居住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后,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对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依法进行取缔。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刘正君,4452101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