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1-0012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规范道路定期巡查维修的建议》(第41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规范道路定期巡查维修的建议》(第41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1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兴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道路定期巡查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为确保我市市政道路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断推动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我局将进一步明确道路巡查大队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和市政道路维修养护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到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增加道路巡查频次,精细化管理,加强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作,及时修复被损坏、被破坏的公共设施,保证市政道路的安全、完好、畅通。通过对我市市政设施的常态化巡查和维护,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给本溪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