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1-0012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尽快解决太子城小区消防设施问题的建议》(第41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尽快解决太子城小区消防设施问题的建议》(第41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1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谢晓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太子城小区消防设施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辽住建〔2019〕58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第26期(2019年6月13日)文件精神,自2019年6月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以来,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文件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通过与相关部门确认,富虹太子城四期按未验收入住房屋容缺办理了房屋确权。太子城小区的建设单位本溪富虹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4日,依照相关规定通过本溪政务服务网向我局提出消防验收申请。我局依申请对富虹太子城四期工程开展消防验收工作,已在2021年2月4日通过网上审批平台对本溪富虹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理。我局下一步将对太子城四期工程进行现场勘验,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其及时整改。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