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5-0003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集中清理地桩地锁还路于民的建议》 (第302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集中清理地桩地锁还路于民的建议》 (第3027号)答复
公开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集中清理地桩地锁还路于民的建议》
(第3027号)答复
宋滋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清理地桩地锁还路于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您建议中所提及的“停车难”问题也日益突显,加之一些市民为求一已方便,私设地桩、地锁和路障等设施,使“停车难”问题难上加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职责划分,市住建局所属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我市城市主干路两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就您建议中所提相关内容,我单位主要负责市区主干路两侧非公共停车场(位)、公共设施(人行道等)内违规设置地桩、地锁和路障的违章行为。近几年中,我单位每年都数次联合交警、区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在一定时间内此类违章行为得到一定遏制。
下一步,执法支队将对您提出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加强巡查频次的同时,加大相关执法力度,对管辖区域内违章设置的地桩、地锁和路障做到发现立即清理。二是加大对管辖区域内沿街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乱堆乱放、从事经营活动等违章行为清理整治,让公共停车位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此类违章行为的整治活动,努力做到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市城市环境和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