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5-0003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及时处理桥洞内冰溜子的建议》 (第303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成文日期: | 2024-07-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及时处理桥洞内冰溜子的建议》 (第3037号)答复
公开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及时处理桥洞内冰溜子的建议》
(第3037号)答复
田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处理桥洞内冰溜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区内的桥洞管辖部门有铁路、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等多个部门,管辖权有所不同。目前,市住建局所属桥洞只有育龙路隧道及永丰立交桥下穿段两处,经现场勘察均无冰溜子现象发生。根据代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隐患的发生。
感谢您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