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19-00162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改善城市垃圾清运工作》(第2089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2-28 成文日期: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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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改善城市垃圾清运工作》(第20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2-28 09:00:49 【字体:

 

 

                                            (A类)

本住建案字〔2019〕第11号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89号提案的答复

 

陈文奇、唐文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市垃圾清运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环卫作业车辆“漏水”问题。

目前,我市现有环卫作业车辆90余台,其中垃圾压缩车40台,并且有18台垃圾压缩车已使用十三年。由于车辆过度使用,并已达到报废期限,导致车辆整体腐蚀、框架变形、破损严重,垃圾收集和运输勉强维持。

针对垃圾压缩车漏水问题,每年都进行压缩车专项维修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车辆购置时间太久,车辆生产厂家技术升级,大部分零配件已停止生产,无法配套彻底维修。为了解决垃圾压缩车漏水问题,我们将视资金情况更新部分车辆。同时,我们要求驾驶员在现有条件下对垃圾污水做到“一车一排”,减少运输过程中的遗洒问题。

二、环卫作业车辆运行问题

我市生活垃圾投放的高峰时间是每天的早5时-8时,根据《本溪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我市要求主次干路垃圾点每天10时前清运完毕,小区内及街巷路的垃圾点每天12时前清运完毕。若改为晚间收集,将导致生活垃圾在市内滞留的时间过长,对市内市容环境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由于我市道路狭窄,两侧停车现象严重,环卫车辆作业非常困难,同时也造成其他车辆行驶不便。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各区局,对一些主干路和学校周边重要部位的垃圾点清运时间时行相应调整,尽量避免高峰期时作业。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继续关心我市城市建设和环卫工作。

 

 

 

                                2019年2月28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