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19-00172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改善本钢贸易两侧商户经营与解放路交通环境整治成果之间矛盾》(第2136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2-28 成文日期: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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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改善本钢贸易两侧商户经营与解放路交通环境整治成果之间矛盾》(第21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2-28 09:00:43 【字体:

 

                                            (C类)

本住建案字〔2019〕第21号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2136号提案的答复

 

李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本钢贸易两侧商户经营与解放路交通环境整治成果之间矛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解放路是贯穿高速公路、东芬客运站、火车站、永丰商业区的主干路,本次道路改造市政府将解放路打造成“设施完善、设置规范、道路通畅、环境优美、管理严格、秩序井然”的城市名片。道路设计在征求了交通、交警、市政设施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为避免交通安全隐患,文明出行,规范出行,使百姓出行更畅通,此次改造增设了非机动车道、道路中间隔离栏杆、两侧人行道防护栏杆。

解放路设计时,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规定要求,人行道与一侧地面存在高差,有行人跌落危险的,应设人行护栏,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当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栏时,应设分隔栏杆。另规范要求:主干路无中间带时,应连续设置中间分隔设施;当无两侧带时,两侧应连续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设施。

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定义解放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40米,为保证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和机动车通行顺畅,减少道路拥堵现象,本次解放路设计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在道路两侧设置人行护栏,并在人行斑马线、消防通道、交叉路口、居民小区出行路口处人行护栏预留出口。

解放路施工时,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的,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降低护栏高度或者增设护栏出口,将无法保证人行护栏的连续性,此次安装人行护栏将失去意义,市民出行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019年2月28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