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0-00194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的提案》(第30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5-30 成文日期: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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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的提案》(第30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30 09:00:39 【字体:

 

              

                                            A类)

本住建案字〔2020〕第9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0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经济委工业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局综合各县区协办单位的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本溪市2017年开始对老旧小区进行整体改造,通过全面的综合整治,使老旧住宅小区原有毁损的道路得到及时修补,严重缺失的照明设施得到增设,方便了群众出行;私搭乱建被拆除,腾出的场地用来建设绿地、停车场和休闲健身活动场所等等,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幸福感大幅度提升。2019年起,国家、省市加大了对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我局牵头,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本溪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274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对改造后小区达到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计划对全市103个老旧小区进行维修改造,在实施前期工作中市、区住建部门做好统筹兼顾,统一谋划,不做面子工程,不搞涂脂抹粉,从居民实际情况出发,听取社区和百姓意见,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办好实事。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倡导两个提前,一个加强。两个提前:街办、社区提前介入,充分动员群众,提前收集、预判改造中的相关问题;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物业公司、房管单位提前谋划,探索小区封闭和加强物业管护工作办法;一个加强,加强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款管理,责成专人、发动群众,对老旧小区现场调查确认、招投标管理、工程实施、资金拨付及工程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责任。

为做好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2020年,我们将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物业管理权限加强住宅区管理的试行意见》(本政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制定考评方案,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坚持“五共”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质量的考核评比,增加老旧小区管理考核细则,强化老旧小区的管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13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 刘正君,445210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