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3-00076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的提案(1034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日期: 2022-03-10 成文日期: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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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的提案(1034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3-10 09:00:21 【字体: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的提案103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代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首要任务,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本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本委办发〔2018〕81号)、《关于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委办发电〔2019〕8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本溪市2020年度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38号)等文件,成立了本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一、相关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发电〔2019]8号)和市住建局印发《本溪市2021年度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24号)、《本溪市2021年度农村积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33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二是2013至今我市连续十年开展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清洁月活动效果显著。三是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而且经县区政府多次排查我市未发现新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四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已覆盖全部286个行政村,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建立了到村台账和生活垃圾设施项目储备库。五是各县、区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特别是本溪县、桓仁县,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市场化管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治理有效。

今年,我市农村地区垃圾清运总量87.74万吨,286个行政村实现了整村整洁,138个行政村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在保洁员工资方面,按照农村人口每人30元标准确定,每4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共配备农村保洁员人数1555人(本溪县605人、桓仁县702人、平山区69人、明山区80人、溪湖区20人、南芬区54人、高新区25人)。按照要求省、市、县区工资拨付比例4:3:3配套保洁员工资,基本建立了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了农村环境的常态化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印发相关文件

一是以市住建局文件印发了《本溪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本住建发﹝2019﹞49号)。

二以市住建局文件向各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本住建发〔2019〕83号)。

三是以住建局文件转发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以市住建局文件印发了《本溪市2021年度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24号)。

五以市住建局文件印发了《本溪市2021年度农村积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33号)。

六是以市住建局文件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月报制度的通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到村台账。

(二)强力启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我局印发了《本溪市2021年度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住建发[2021]24号)和《本溪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情况月调的有通知》制定印发《本溪市2021年度农村垃圾治理考评实施方案》,我市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实现全市286个行政村全覆盖。驻村第一书记所在单位领导、市级领导“三抓三促”工作包片领导、牵头领导均参加活动,在全市迅速掀起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的热潮。我市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亮点突出,效果明显。

(三)连续年开展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清洁月活动效果显著

2013至今,我市每年春季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清洁月活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方案积极行动,召开会议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对农村积存生活垃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2021年至今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氢氧化钠(2518公斤)、防护服5801 (套)、鼠药79439(袋)、酒精64380.5(升)、生石灰 187864(公斤)、火碱4002 (公斤) 、宣传单959355(张)、海报44432条(幅)、标牌422.1万(条)、清理垃圾87.74万(吨)、垃圾车辆18.14万(车/次)、消毒液10.2万(升)、保洁人员101.8万(人∕次)、口罩、手套252.9万(个),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达4581.1万元。

(四)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018年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工作部署,本溪市住建局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整治工作。我市共有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7处,包括桓仁县14处,本溪县2处,高新区1处。2018年4月,桓仁县1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通过垃圾清运、覆土绿化、植树、造地等方式整治完成,并销号。2018年8月,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开始整治非正规垃圾点中的建筑余土、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建筑余土就地平整,生活垃圾及农业废弃物送至高新区垃圾中转站。此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已经向社会公开,通过一区两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已录入完成,并在系统内完成销号及水源地标注等工作。

截至2019年6月,我市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均已完成清理整治,并在县、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在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平台上申报销号,成为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的城市。2020年9月22-23日省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非正规垃圾点进行检查,均达到标准受到省联合工作组的好评。

(五)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到村台账

市住建局印发了《本溪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本住建发﹝2019﹞49号),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月报制度,在全省首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台帐细化到每一个行政村。每月调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情况,从保洁员队伍到每日清扫次数,从垃圾池、运输车等治理费用到垃圾终端处置方式等情况,全面统计、全方位调度。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市286个行政村。建立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相关环节布局,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的短板。

(六)全省率先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行基本情况如下:

两县五区共计外包5家公司、1家个人,总计投入3189.18万元。

其中,本溪县:每年垃圾市场化投入1346万。深圳市德纯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分公司。

桓仁县:每年垃圾市场化投入1746.18万。桓仁荣盛安旭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华来镇、八里甸子镇、木盂子管委会3个乡镇。江苏华君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负责桓仁镇、黑沟乡、北甸子乡、古城镇、雅河乡、普乐堡镇、向阳乡、二棚甸子镇、沙尖子镇、五里甸子镇10个乡镇。桓仁荣盛安旭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每年666.18万元。江苏华君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中标价每年1080万元。

溪湖区:每年垃圾市场化投入共计40万元。顺鑫卫生清洁公司,(主要是清运过程) 。

南芬区:每年垃圾市场化投入57万。下马塘办事处外包南芬区宇通建筑工程队,每34万;思山岭办事处外包个人,每年23万。

全省“辽宁随手拍”APP推广试点城市

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辽宁随手拍”APP下载工作。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得农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工作的治理情况得到提升,从2021年8月开始,持续推进“辽宁随手拍”APP的下载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辽宁随手拍”APP的下载量已达998,基本实现各乡镇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全覆盖。

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工作

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市住建局多次去往两县五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分别在2021年4月24至26日、5月30至31日、6月21日、8月18至20日、9月8至9月9及10月14至10月15期间,实地检查了本溪县、桓仁县和主城区周边村镇和涉农街道办事处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进展情况,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治理情况,使得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情况

(一)乡镇垃圾填埋场情况

目前,我市位于乡镇的垃圾填埋场共12座,3座区级垃圾中转站,4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1791吨,实际处理1218吨,日处理渗滤液为460吨。均为卫生填埋垃圾场,都具有防渗处理和渗滤液处置设施,且对周边乡镇开放。其中本溪县5座,分别建设在本溪县张家堡二道沟、碱厂镇、高管镇、草河口镇、田师府镇(停用);桓仁县5座分别在桓仁县曲柳川村、华来镇、二棚甸子镇、古城镇、五里甸子镇。石桥子高新区垃圾处理厂(停用)。3座垃圾中转站分别为明山区卧龙垃圾中转站、兴隆垃圾中转站、高新区垃圾压缩中转站。主城区周边农村垃圾均运输到城市千金岭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垃圾收集转运情况

我市按照“每4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的农村保洁员人数达到了1555人(本溪县605人、桓仁县702人、平山区69人、明山区80人、溪湖区20人、南芬区54人、高新区25人)。乡镇垃圾中转站40个,日处理垃圾能力1791吨,实际处理1218吨,日处理渗滤液为460吨。均为卫生填埋垃圾场,都具有防渗处理和渗滤液处置设施,且对周边乡镇开放。

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已覆盖全部286个行政村,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基本建立了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了农村环境的常态化、市场化管理。

(三)垃圾分类情况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7〕76号)文件规定,目前本溪县、桓仁县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村数量已经达到46个行政村。

一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本溪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7〕76号)。二是我局已经制定《关于加强推进本溪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意见》(本住建发〔2019〕169号),印发至各县区政府指导各县、区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年底,城市全面启动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全部启动农村垃圾分类。三是开展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本溪县、桓仁县已全部开展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其中,本溪县98个、桓仁县103个。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现已逐步开展市场化、经常化管理。垃圾分类将采取和市场化同步实施,286个行政村全部纳入垃圾分类范围。正组织力量进行督导和宣传,以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四)资金保障情况

2021年度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累计投入资金4581.1万元,按照4:3:3的比例要求配套保洁员工资,切实保障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把握“分得开、扫得净、运得走、处理好、保持住”五个环节。分得开,我市所有行政村2021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扫得净,各地要按照每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要求配备保洁人员。运得走,加快垃圾的收集、投放、中转、转运设备的建设和配套,统筹建设密闭式或压缩式中转站,防止二次污染。处理好,实现城区、县城处理体系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实现建制镇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保持住,根据实际探索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我市垃圾处置他体系储备库项目的前期设计、审批手续,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资金,建立“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相关制度办法,确保农村垃圾治理运行维护经费及保洁人员工资及时到位,合理保障农垃圾处置体系运行资金。

(三)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布局需要,按照垃圾产生量和目前的垃圾中转、运输、处理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短板,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储备项目库。经论证可实施的项目,各县、区要按照“加快立项,加快审批,及早建成”的原则,立即实施建设,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短板。

(四)抓好通报考核。市住建局将对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通报,特别要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进行通报,通报后工作还没有进展的,市住建局将进行约谈。同时,我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从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资金保障等五个方面对全市两县五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考核结果与市“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挂钩。

市住建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有关工作,有效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居住和出行环境,为实现全面共同富裕,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附表一:本溪市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计表

附表二:本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统计表



附表一:本溪市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计表

 

本溪市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地      区

农村保洁员人数

行政村总数

自然村组总数

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个数

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组个数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个数

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行政村个数

保洁人员工资来源

总计

2021年

  本溪县

605

98

791

98

791

98

98

16

本溪县政府拨付

  桓仁县

702

103

522

103

522

103

103

35

桓仁县政府拨付

 平山区

69

11

61

11

59

11

11

11

桥北办区里拨付,千金办村委会

明山区

77

26

133

26

133

26

26

26

明山区政府拨付

溪湖区

20

10

39

10

39

10

10

10

街道办事处出资

南芬区

44

23

151

23

151

23

23

23

村部自筹

高新区

25

15

87

15

87

15

15

15

高新区政府拨付

本溪市

1542

286

1784

286

1782

286

286

138


 

 

 

附表二:本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统计表

 

     本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时间:2021年12月28日


桓仁县

本溪县

 溪湖区

平山区

明山区

南芬区

高新区

汇总

口罩、手套(个)

293427

185247

2710

13503

38373

9310

2650

2529392

消毒液(升)

7966.5

4075

1090

3048

4420

160

465

101962.3

保洁人员(人∕次)

94200

88682

4580

9143

3443

958

1960

1017800

垃圾车辆(车/次)

8152

37402

1225

794

1842

517

1381

181398

清理垃圾(吨)

30843

76629.68

3950

2813.5

6413.5

43859

1840

877357.8

条幅、标牌(条)

1194

840232

292

456

1824

0

225

4221245

海报(张)

4320

640

210

150

4357

0

0

44432

宣传单(张)

54340

52386

11000

6840

74800

0

650

959355

火碱    (公斤)

0

2.4

0

0

670

0

0

4002

生石灰 (公斤)

1000

16119.2

2900

639

14210

2000

0

187864

酒精(升)

3963

681.5

0

135.6

8421

110

0

64380.5

鼠药(袋)

6360

300

2350

943

2731

130

3094

79439

防护服(套)

300

54

100

35

135

130

150

5801

氢氧化钠(公斤)

0

2.8

0

253

160

0

0

2518

投入资金(元) 合计

9837510

5730801

216500

502851

1485000

685210

644000

45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