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7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的提案(107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的提案(107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的提案(107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艳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对及时修复破损道路提出的三点建议,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完善。
近年来,由于受财力的影响,市政道路日常维护经费缺口较大,使得我市城区道路的预防性维护工作开展缓慢,只能做到“哪坏修哪”,效果还不甚理想;加之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辆荷载对道路的侵害积累越发显著,龟裂、破损、坑槽、下沉等道路病害在道路基础薄弱的路段已呈多发状态。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市住建局通过自筹资金、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3年来对城区的重点道路、部分背街小巷进行了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的面积达到20余万平方米,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2022年我局将对市府南、北路、新城路、英勇街等10条道路进行大修改造;彩屯彩北路、南兴路、滨河南路正在进行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除此之外,还将对2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破损进行集中修复;还要加大道路挖掘审批的前置约束、事中监管和事后验收,建档立卡,规范管理,挖掘养生期结束后立即修复。
感谢您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