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0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案字[2023]第7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文斐、孙舸、孙承宇、李晓东、李胜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全市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的提案》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规定,纳入改造的均为2000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基础类、完善类及提升类。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优先安排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设施进行改造。
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均将老旧供暖管网、基础设施改造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做到应改尽改,按期完成施工。今后,我局指导各项目单位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理念,对辖区内需要改造的老旧管线、基础设施应改尽改。同时,对未纳入改造范围的老旧管线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在老旧小区内空地施划停车位,实施居民自助管理模式,优先供给本小区业主使用。仅明山区施划停车位1000余个,解决了部分区域“停车难”现象。规范车辆停放,让文明出行与规范停车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良好氛围。
对您多年来关心、支持工作表示感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的为我市住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