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1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8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8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公开
本住建案字〔2023〕第15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8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丽娜、李胜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提案》收悉。现对第5点“修规订法”答复如下:
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现有《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本溪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政策法规的完善更新、新规划(《本溪市广告牌匾专项规划》)的研制,我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但政策法规的修订研制实施,需要多单位、多部门的统筹规划、协调,需要有专业的设计、规划队伍以及资金的支持。我局将努力克服困难,推动此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