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 32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 32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案字〔2024〕第57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 32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国娟、解辉、李双拾、于洪冰、陈杨、匡伟、葛宏韬、孟宪伟、高英、陆长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本溪市公交优先战略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中提出的第三点“增设公交停靠港湾站点”的建议市住建局将主动予以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依据《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七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示规划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设置候车亭、站台、站牌。市住建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修建公交港湾式停靠站”。
二、各位委员提出的“增设公交停靠港湾站点”的建议,我局将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及《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规划、交警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在不影响车行道、人行道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安排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办理市政道路占用的审批手续,以解决此问题。
最后,希望各位委员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责任领导:王运成
联系人及电话:赵鑫生,471910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