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住建发〔2022〕102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2-06-07
  • 效力状态:有效

《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本住建发〔2022〕102号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

为了规范物业行业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引导业主合理消费,减少物业服务纠纷,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市住建局以《辽宁省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辽住建房〔2019〕52号)为重要参考,编制了《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溪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的服务和管理,可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别墅、公寓和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标准》的级划分。本《标准》根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等五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每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标准》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为了使业主更直观地感受物业服务质量,引导业主按质论价、主动交费,本《标准》突显了以业主能够亲身感受到的形象服务为标准,对企业服务频次和内部管理情况没有进行过多定量描述。各等级标准分别由基础管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消防安全防范及消防设施管理、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护等六部分组成。每个服务等级包含但不限于《标准》的服务内容,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4.《标准》的组实施为了有利于新老物业的衔接,按“新房新政策,老房老办法”的原则实施《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新建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按规定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依据《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在合同期限范围内的住宅  物业按照约定执行;合同期限届满的,由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代行)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依据《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

5.制定相关政策。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标准》和我市经济状况,制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应会同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物业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试行。



附:《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 》

 

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docx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7日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