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20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主题分类: | 处罚/强制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本综执处决字(2105000120191107)第001号
当事人: 本溪香溢欧洲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力平 性别: 男 年龄: 55 电话: 47139007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欧洲城14—10栋1单元17号邮编117000
经查,你单位于2019年6月15日,在 欧洲城三期6#7#8#9#
实施的民用建筑未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为,有 《调 查 询 问 笔 录》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为证,违反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之规定,本机关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 叁万伍仟元(3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溪市人民防空指挥中心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或本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明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无合法依据,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