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1-0019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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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五)负责城市房屋室装饰装修行业、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国有直管房产的管理、租赁和维修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安全鉴定,组织城市危险房屋普查,指导和监督危险房屋日常监控、排险加固和修缮治理,提出撒离避险和征收改造建议。负责对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指导实施住宅区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供暖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供暖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对供暖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六)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监督检查及全省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三)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课题的调研,提出完善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市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和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各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和网络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的管理、维护、使用,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工作,组织人防战备值班;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应用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质和国有资产.
(十七)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负责相关职责,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本溪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本溪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四)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五)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六)本溪市人防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4993.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99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00.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793.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6444.7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495.9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长;二是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增加。
(二)支出总计57937.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908.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7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72万元。
2.项目支出45029.08万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生态环境治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850.42万元,降低10.5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程款需经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进度拨付;二是由于机构改革许多人员经费需要梳理后结转下年再予以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500.38万元
主要是一是2020年工程项目款需经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进度拨付;二是由于机构改革许多人员经费需要梳理后结转下年再予以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4533.15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程项目款需经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进度拨付;二是由于机构改革许多人员经费需要梳理后结转下年再予以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93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8.91万元,项目支出45029.0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937.98万元,比上年减少6850.42万元,下降10.5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工程项目款需经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进度拨付;二是由于机构改革许多人员经费需要梳理后结转至下年再予以支付。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39万元,国防支出1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801.66万元,农林水支出20.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14.9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438.2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39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333.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61.2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2.国防支出11.24万元,包括:
人民防空支出11.24万元,主要是人防事业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9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5.48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0.2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6.8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2.3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964万元,包括:
(1)水体支出837万元,主要是张家河污水截流干管工程支出。
(2)生态保护支出127万元,主要是用于森林公园环境建设工程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3801.6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2411.4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2)城管执法支出1057.37万元,主要是综合执法支队的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3)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32.5万元,主要是人员的社会保障性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459.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维护费用。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4.83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864.07万元,主要是环卫系统的人员经费及日常维护费。
(8)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93.6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应急抢险资金及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
6.农林水事务支出20.2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万元,主要是污水截流工程支出。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4万元,包括:
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18.34万元。
8. 住房保障支出28714.96万元,包括:
(1)棚户区改造支出2935.56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工程支出。
(2)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215万元,主要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01.07万元,主要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租金补贴等支出。
(4)老旧小区改造支出4333.21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支出。
(5)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647.55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6)住房公积金支出735.96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购房补贴支出46.61万元,主要是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9.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438.20万元,包括:
(1)生态环境治理支出588.07万元,主要是千金暗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支出。
(2)市政设施建设支出850.13万元,主要是本溪市高峪大峪地区峪明路维修改造工程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初预算少支出17.91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压减支出等原因。比2019年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2.28%,主要是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压减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0.08万元,比2019年减少638.45万元,降低37%,主要原因是一是物业费2020年未拨付,二是2019年有专用材料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7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481.9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落实及时性问题;二是工程现场跟踪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资金落实及时性,二是加强现场跟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