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08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在峪明路富祥路口解放路东芬路口等主要干道修建过街天桥》(第2006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在峪明路富祥路口解放路东芬路口等主要干道修建过街天桥》(第2006号)建议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19〕第1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06号建议的答复
曹竞予、赵延风、 李林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峪明路富祥路口解放路东芬路口等主要干道修建过街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市住建局即启动峪明路子雄路口过街天桥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市住建局下属本溪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方案设计及投资概算。项目预计总投资350万元。该项目已列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于今年开工建设并于年内完工投入使用。
市住建局也对解放路东芬路口位置建设过街天桥进行过较充分的论证,解放路东芬路口过街人流集中在中石油加油站至鑫刚记之间,该区域人行道较窄,建筑退后道路红线不足,不宜设置过街天桥。该区域东侧长客站门前至解放路北侧游园空间充足,具备建设过街天桥条件,但行人绕行距离过长,建设后难以达到疏导交通、保障行人安全的效果。目前,解放路已设置中央护栏,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与交警部门沟通,建议在人行道设置交通指示灯,规范行人通行,保障交通畅通。
2019年2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