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08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垃圾点管理》(第2018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垃圾点管理》(第2018号)建议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19〕第3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18号建议的答复
田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垃圾点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设置遵循2个原则:一是历史形成的;二是方便居民投放。同时,我市根据《本溪市环境卫生质量作业标准》,已经设置保洁人员对垃圾点进行清扫保洁,并定期对垃圾点进行“消杀”处理,保证垃圾点周边环境卫生质量达标。针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垃圾点,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设专人加强对学校周边垃圾点的卫生保洁工作。另外,针对“垃圾点沉入地下”这一课题,我们已于2007年进行过尝试,由于我市处于北方地区,夏季雨水浸泡,冬季结冰,垃圾点沉入地下后,无法正常工作。同时,由于我市运输车辆紧张,暂时做不到生活垃圾“随产随清”,因此将“垃圾点沉入地下”这一作业方式无法开展,且省内其他城市已逐渐取缔此种方式。但是,我们将继续关注环卫设施升级,尝试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我市的环境卫生质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继续关心我市城市建设和环卫工作。
2019年2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