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09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关于社区办公用房减免房费》(第2060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关于社区办公用房减免房费》(第2060号)建议的答复
(C)类
本住建议字〔2019〕第14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60号建议的答复
朱丽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办公用房减免房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溪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是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本溪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负责对国有产权房屋产籍管理和租金管理,机关团体工企用房的管理是房管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能。您建议中涉及的社区办公用房,属于房管中心机关团体用房管理范畴之内,面积334.80平方米,月租金669.60元,目前仍有近7万元尾欠租金未缴纳。
一、交纳租金是承租者应尽的责任
我市机关团体用房目前执行的租金标准是于2010年进行调整的(《关于调整我市机关团体用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本价发〔2009〕140号),其中规定机关团体用房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是带有福利性的低租金。《本溪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有房屋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公有房屋承租人必须严格履行租约规定,按月交纳租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租金,按日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经两次书面催交后,60日内仍不交纳租金的,收回公有房屋使用权并可索赔损失”。 按照房产管理政策规定,房管中心对于大堡社区房屋拖欠租金问题的处理,已经是给予照顾了。
二、房管部门要贯彻“以租养房”的原则
根据房管政策,房管单位要贯彻“以租养房”的原则,
对所收房屋租金必须应用于房屋管理和维修。房管中心目前依据房产管理政策规定,正着力对拖欠机关团体用房租金的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房产管理纳入正常轨道。因此,按房产管理政策法规,房管中心无权对大堡社区房产租金给予减免。
三、房管中心目前也较困难
房管中心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目前与社区同样存在着资金短缺的困难,由于受房产管理维修成本的不断增长以及机关团体和工商业用房低租金的影响,使房管中心房产维修资金出现较大的缺口,甚至影响到职工的津补贴都不能正常发放。房屋租金是保证房管单位开展房产管理维修的重要资金保障,如果对机关团体用房租金进行减免,势必将对房管中心的生存发展造成巨大影响,望您能理解。
2019年2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