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12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提升我市供暖质量》(第2158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提升我市供暖质量》(第2158号)建议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19〕第44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158号建议的答复
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供暖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和配合下,我局在供暖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如个别地区供暖不稳定、供暖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供暖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冬季供暖组织协调,积极解决问题,消除潜在隐患
一是严格落实供暖调度制度,加强对供暖单位运行、储煤、资金等情况跟踪管理,及时研究解决供暖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问题区域供暖情况,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处理好重点区域、问题区域遗留问题,确保重点区域、问题区域供暖稳定。三是组织供暖单位加大管网巡视力度,加强锅炉设备管理,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提高供暖运行稳定性。
二、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及时解决用户问题
在全行业推广“一站式”供暖服务,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客服中心建设,开通服务专线电话,提供24小时不间断接听服务,用户咨询、报修、投诉等可“一站式”完成,简化了群众报修、投诉流程,减少了报修反应时间,改变过去服务中长期存在的不及时、不到位和不反馈问题,实现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继续做好省民心网、市政务公开、电台《百姓热线》、市长公开热线等群众诉求办理、接听工作,健全投诉处理与回复联动机制,提高群众诉求问题解决率。
三、加强供暖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实行全社会监督
2018年,市政府制定了《本溪市供暖质量服务考评方案》,并组织开展考评工作,该《方案》改变以往考核以管理部门检查为主的考核方式,增设了社会评价,将客观考核(管理部门考核)、主观评价(社会评价)同考评、奖励有机结合起来,更侧重群众对供暖的感受,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评分为60分,占比达60%,供暖质量服务好坏群众说了算,让群众真正参与到考评工作中。在考评工作中,我局利用手机和网络技术,制作考评软件,邀请市纪委派驻工作组、市住建委党委工作部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供暖质量服务考评工作,确保了考评工作的公正、客观、科学、高效。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供暖考评工作,坚持以提高供暖质量、服务水平为核心,以解决好今年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从考评制度、责任制建设入手,从完善考评方案、细则入手,从强化程序、环节管理入手,以考评促进供暖质量服务工作提高和完善,做好2019-2020年度供暖工作,全面促进我市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再提高,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供暖保障。
四、健全完善供暖法规体系,严格执法
《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今年即将实施,《条例》从规划建设、供用热管理、采暖费管理等方面更为详尽的规范我市城市供暖设施建设、供热采暖行为、用户企业的权利义务等,其主要的规定更具实操性,更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公益事业方面的服务职能和作用,为我市供暖事业发展和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我局将把学习落实《条例》作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依规处罚,严厉打击供暖违法行为,全面促进供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
以《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同期开展学习落实《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认真做好不达标用户测温退费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测温退费的企业严格按照《条例》予以处罚。
五、实行供热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为规范供热经营秩序,加强我市供热经营市场监管,强化供热经营企业管理,建立完善供用热市场的准入退出程序,依据《辽宁省供热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省厅有关要求,今年在我市供热行业实行供热经营许可证制度,供暖单位必须依法取得供热管理部门核发的供暖许可证之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对申办供热许可证的企业,将从热源保证、资金、人员、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应急管理等几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在供暖工作存在严重缺陷,且不整改不到位的供暖企业不予核发许可证,坚决予以清退。
感谢您对供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2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