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14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关于制定本溪湖工业遗产群开发利用决议的建议》(第2262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关于制定本溪湖工业遗产群开发利用决议的建议》(第2262号)建议的答复
(B类)
本住建议字〔2019〕第71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262号建议的答复
史贵生、李铁生、朱桂兰、李树宏、何彦霞 、徐玉成、赵影 、李宏坡、高君健、刘天忠、胡文龙、王敏 、单麒 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湖工业遗产群开发利用决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是我市最重要的历史印迹和文化符号,同时入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首批工业遗产。市委市政府对该建议案高度重视,拟对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工作从组织架构、规划控制、投资回报分析及实施策略等层面认真研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及财政状况,提出可操作的建设方案。
由于工业遗产群用地涉及众多工业企业,土地征收、工程建设投资巨大,同时用地内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仍有部分用地拆迁工作尚未结束,需进行详尽的实物量核查及投资概算,前期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目前,我们已争取到国家部分专项资金,正在积极对一铁、二电区域内土壤进行修复,开始着手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其中区域粉尘及土壤治理项目土壤修复初步勘察监测已经完成,根据检测结果,原一铁厂、二电厂厂区内有多个点位氰化物、多环芳烃及半挥发性有机物严重超标,必须进行治理,现治理技术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粉尘及土壤治理施工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区域内基础设施设计工作也同步进行,已经形成初步设计方案。
2019年2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