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2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置道路无障碍通行的建议》(第32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成文日期: | 2020-03-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置道路无障碍通行的建议》(第32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20]第56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2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崔春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道路无障碍通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我局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结合起来,有效的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目前,由于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较晚,设施单一,层次较低,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上还存在许多不足。此外,对无障碍设施的宣传不够,部分百姓对无障碍设施认识不足,使无障碍设施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造成“无障碍上有障碍”。
根据目前我市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并以您提出的建议为契机,我局拟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一是确保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及维护的资金投入,明确责任义务和建设资金渠道,对不平整的人行道进行维护,保证残疾人的通行顺畅;二是对不连续的盲道及缺少无障碍坡道的人行道入口进行修整,在道路建设中充分考虑轮椅等在人行道使用的适用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市人民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意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刘正君,4452101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