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25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新建小区供热设施统一设计标准和加强监管的建议》(第30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3-01 | 成文日期: | 2020-03-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新建小区供热设施统一设计标准和加强监管的建议》(第30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20]第25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赵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小区供热设施统一设计标准和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近年来,由于我市部分新建小区供热设施
存在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差、管护不到位、拖欠供暖费用等问题,给城市供热工作带来了极大困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做好供暖工作首先必须要有良好的基础设施,供热设施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供暖质量好坏。为提高供暖设施建设质量,落实好建议,住建局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供热设施设计审查、建设监督
2014年起,我市新建小区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前,开发单位应到供暖管理部门和供暖单位审验供热设施设计图纸,同时同供暖单位签订供热合同,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供暖单位审查供热设施设计图纸不认真、供热设施建设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进而造成新建小区供热设施不合格,影响供暖效果。今年,住建局将此方面组织管理,组织供暖单位做好提前介入供暖工程建设工作,加大供热设施设计审查、建设监管等工作力度,力争从源头上解决供热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管理规定
2019年我市出台了《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该条例对供热确定、供热设施建设、入网费缴交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今年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条例落实,同时,以此为契机,根据国家供热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制定我市供热设施设计要求和标准,全面提高我市供热设施设计、建设质量。
三、加强供热设施建设审批管理
2019年,国家、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将供暖报装工作提前到开工前办理、施工图联合审查、供热设施建设纳入验收备案环节等,住建局将组织供暖单位提前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待改革完成后,依法有规开展好供暖设施设计、建设、验收审批工作。
四、加大供暖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开发单位监管,对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新建楼盘坚决不办理入住手续,避免产生后续问题。在楼盘交房前,由供热单位先行对供热设施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入住手续,不得验收,解决新建小区因供热设施不能满足供热要求,供热单位无法正常、持续、稳定供热,居民入住即挨冻、上访堵路等问题。二是针对开发单位拖欠入网费、采暖费等问题,协调开发单位筹措资金,尽快支付到位,保障供热单位资金及时回笼,维护入住用户的供热权利,解决开发单位拖欠供热资金问题。三是针对开发楼盘供热设施布局不合理、使用非国标材料等问题,协调开发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供热设施一次建设整改到位,入住居民能够持续、稳定供热。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打击私改乱接供热设施、改变供热用途等违规行为,遏制供暖违法现象高发态势,全面维护了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供暖运行稳定。
感谢您对供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刘正君,4452101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