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2-0014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住宅老旧电梯维修与更换的建议(1027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住宅老旧电梯维修与更换的建议(1027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住宅老旧电梯维修与更换的建议(102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老旧电梯维修与更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引起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组织物业科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法规和《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加大物业小区电梯设备维保检修工作的监督。2022年,市住建局将组织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保检修工作的监督。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规定,科学检修、及时维保,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督促县区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检查,动员物业企业及时参加电梯运行保险。配合监管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履行法定责任,加强对非物业管理小区电梯维保检修的监督。
三、对超过使用年限,或需要大修的住宅电梯,县区物业管理部门会同街道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大修或更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