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08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对我市地下检查井加强管理》 第二次会议第2033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对我市地下检查井加强管理》 第二次会议第2033号建议的答复
(A类)
本住建议字〔2019〕第4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33号建议的答复
王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地下检查井加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切中了当下检查井管理方面存在的要害问题,并通过分析给出了解决建议,这既是对市政工作的关心,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
一、管理档案建设问题。从2016年开始,我局规划设计研究院利用先进测绘技术,对依附于本溪市600多条市政道路上的2万多座各类产权检查井进行了全面的勘察测量,建立了详尽的数据库,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市政管理部门将在此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地下管网及检查井管理档案,并明确责任单位;
二、明确管护责任问题。《本溪市城市道路地下检查井管理规定》中虽已明确了检查井的管护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产权单位推卸或忽视管护责任的问题。在我局每年进行的检查井专项整治中,多次对检查井的管护责任、整治标准等进行规范,同时,在市政管理部门监察中发现的病害井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加大督促力度,逐步建立规范有效的检查井管护体系;
三是加强管护问题。2019年,我局将继续开展检查井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整治检查井1000座。针对共用的产权井,将组织召集共用井产权单位,现场划分责任,明确管护责任并存档。
2019年2月27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