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15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重视对污水处理产生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第2032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重视对污水处理产生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第2032号)提案的答复
(B类)
本住建案字〔2019〕第4号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32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本溪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重视对污水处理产生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的建设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应该在2019年内实施建设。对该提案提出的陶粒工艺技术,经我局初步调研,认为技术路线可行,适合我市污泥处理处置现状,结合固废一同处理,实现变废为宝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发展目标。并符合我市“大生态”、“大材料”的产业发展方向。吨污泥处理成本低于其他工艺,经济合理。我局建设中心主任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问题。按照会议安排,我委编制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方案,提出了我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方案。初步方案如下:
一、利用原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选址(已有规划用地4.16公顷),建设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建设规模考虑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
二、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建设,拟采用PPP模式进行,纳入2019年我市PPP项目建设计划,在市政府PPP办公室的指导下,按PPP项目程序组织实施,建设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
三、项目建设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配合。市发改委负责项目PPP模式指导和争取上级建设资金支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的土地手续办理;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评审批等手续办理;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应由地方配套部分;市水务局负责项目建设中相关业务协调配合。
2019年2月28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