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19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为华阳棚改小区居民住房尽快办理房票》(第2166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为华阳棚改小区居民住房尽快办理房票》(第2166号)提案的答复
(A类)
本住建案字〔2019〕第39号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166号提案的答复
张文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华阳棚改小区居民住房尽快办理房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竖井街道华阳Ⅰ、Ⅱ号地(彩屯大东新村)房屋确权四家认证(原住建委、原规划局、原消防局、原国土资源局)手续已于2018年12月份完成,至此确权工作完成,下步需由开发单位进入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办理房产证。
2019年2月28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