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19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对北台居民生活区居民住宅楼道窗户整体修葺》(第2172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对北台居民生活区居民住宅楼道窗户整体修葺》(第2172号)提案的答复
(B类)
本住案议字〔2019〕第44号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172号提案的答复
赵万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北台居民生活区居民住宅楼道窗户整体修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北台居民生活区住宅楼楼道窗户整体修葺问题,一直也是我局重点关心的民生问题。楼道窗户的修葺应由该楼的产权单位具体负责,但随着我市“暖房子”工程和旧住宅区整体改造工程的开展,利用这两项民心工程的契机也可以解决一部分楼道窗户修葺问题。
一是“暖房子”工程涵盖的配套项目。北台地区的“暖房子”工程于2017年开展,同时市委、市政府开展了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下发了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暖房子”工程由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按照6元/平方米给予配套。由于各城区政府资金不足,尚未完全对所辖区内的单元门窗进行更换。
二是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照市政府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两年行动计划,我局已与平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代建合同,平山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综合整治项目负总责。2017年开始,由平山区政府为实施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有序进行,整治成效显著。
下步工作中,我们会加强与各城区政府和产权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各城区政府和产权单位开展单元门窗修葺工作。待整体改造完成后作为产权单位的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也会对所辖区域内的房屋加强维修和管理。
对您多年来关心、支持住建系统工作深表感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2019年2月28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