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20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修建彩屯大桥引桥人行道》(第2178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修建彩屯大桥引桥人行道》(第2178号)提案的答复
(A类)
本住建案字〔2019〕第50号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178号提案的答复
李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彩屯大桥引桥人行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钢四号门前匝道属于彩屯桥匝道的一部分,彩屯桥匝道维修工程已列入2018年城建资金计划,全部匝道长度531米。具体设计内容包括裂缝、桥面铺装、混凝土表层破损、脱落、腐化、锈胀露筋、钢筋或钢构件锈蚀、渗水泛碱病害、伸缩缝进行修复及处置,新建防撞墙及泄水管。目前前期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成,待建设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招、投标工作并尽快进行开工建设。
2019年2月28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