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26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老旧小区居民楼楼道综合整治的提案》(第3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成文日期: | 2020-03-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老旧小区居民楼楼道综合整治的提案》(第3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住建案字〔2020〕第25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梁忠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老旧小区居民楼楼道综合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引起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现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继续加强老旧小区改造
在2017-2018年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暖房子工程改造、“三供一业”小区移交改造、早期棚改小区工程改造的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本溪市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2020年主城区计划改造54个小区,进一步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其中包括对楼本体的改造(外墙粉饰、楼梯间大白、屋面防水、更换单元窗等)。我局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夯实改造工程量,指导县区开展群众意愿调查、多方筹集资金、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改造计划。同时,组织筹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落实“五共”理念,做好建后接管,实行物业管理或自助式管理。
二、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比
2020年,我们将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物业管理权限加强住宅区管理的试行意见》(本政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制定考评方案,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坚持“五共”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质量的考核评比,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物业监督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其中,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包括居民楼的管理,是本次考核的重点内容。通过考核,建立和完善和谐干净美丽的生活环境。
同时,发挥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作用,全市选聘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210名,注重发挥监督员作用,开展经常性监督,确保物业服务中产生的问题、隐患以及群众意愿,及时地通过社区传递给物业服务单位,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水平。
再次感谢您们对市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刘正君,445210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