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0-00267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让老旧住房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提案》(第3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3-12 成文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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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让老旧住房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提案》(第3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12 09:00: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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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住建案字〔2020〕第31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3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赵兴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老旧住房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今年,按照省、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我市制定了《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全市主城区的55个老旧小区纳入维修改造范围。《方案》明确了要优先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小区市政和环境配套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功能提升,屋面防水、保温、上下水、管线等基础类改造要应改尽改,小区环境、养老、医疗、托幼、商业等提升完善类改造可因地制宜。项目计划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10月份改造竣工。

二、由于政府在资金方面不足,所以要积极探索坚持社会参与,拓宽融资渠道的路子要打破常规思路,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运作方向,政府从宏观层面上进行整体把控统筹推进,居民和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从养老、托幼、商贸、物流、电梯、快递、停车、物业等方面引入社会资本,激活闲置公共资源,积极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渠道,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持续稳步推进。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随着老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引入“适老性”概念非常必要,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听取居民代表意见,优先安排对养老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和改善。

三、家装电梯实施改造对老旧小区房屋有较大的市场需求,我市于2018年正式出台了《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实行)》,方案中明确了实施范围、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及资金来源等内容。今年我市要按照政策要求,借鉴沈阳等地工作经验,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2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 刘正君,445210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