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07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技防”安全措施》的提案(1035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技防”安全措施》的提案(1035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技防”安全措施的提案(103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致公党本溪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技防”安全措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发生以后,特别是大连、沈阳相继发生燃气爆炸,我市不断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多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了若干个强化燃气用户安全防范装置的相关文件,初步构建了“条块”结合的燃气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燃气领域安全风险。
一、修订本溪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推进安装使用燃气安全防护装置。我局计划于2022年对现行的2013年2月25日颁布实施的《本溪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将结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新《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订本溪市燃气管理条例,争取将居民用户加装燃气报警器、自动切断阀、使用长寿命连接软管等列入强制条款,使更燃气经营和使用更加规范,符合本溪市情,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2021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本溪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本发改发〔2021〕122号),已明确“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正在推进非居民和居民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针对非居民燃气用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专门出台了《关于本溪市非居民用气场所燃气报警系统设置基本要求的通知》,细化了燃气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非居民用气场所、非生产经营的非居民用气场所安装燃气报警系统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具有远传功能及执行规范标准等;制定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餐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向非居民燃气用户推荐了不同价位、功能的6个(天然气3个、液化石油气3个)具有专业资质和合格检验检测报告的燃气报警装置产品以供选择。针对居民燃气用户,由于国家、省、市均尚未出台强制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提高用户端燃气设施本质安全,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居民用户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组织县区政府、各燃气企业利用节日返乡契机,协调街道社区、公安民警联系房屋常年无人居住的燃气用户,加快解决“到访不遇”入户安检问题,独居、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燃气设施安全基于重点关注、优先改造,进一步消除居民用户端燃气安全隐患。
二、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保障特殊群体用气安全。为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规范用气的意识,提高群众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全面启动“关阀行动”,播发警示视频2300余条,发放宣传单23万余份,印制“关阀行动”宣传海报4000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700余次。在本溪电视台循环播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和“关阀行动”公益广告,广泛开展“五到三张贴”宣传(到企业、到学校、到机关、到社区、到公共场所,内容张贴至楼栋、至电梯、至用户),号召和动员机关干部、燃气企业职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视频,涉及居民10万余户,覆盖人群30余万、物业小区200多个。拟向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致倡议书,号召以身作则实践“关阀行动”、率先垂范安装使用燃气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消除居民用户端燃气安全隐患。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经过我局积极协调,向市政府申请资金300余万元,拟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8610户困难群体免费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自闭阀和报警器等燃气安全装置,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用气安全。已采纳港华燃气公司意见,已为港华燃气入户排查整治工作人员佩戴的工牌上加盖市住建局公章,搭建企业、用户间信任桥梁。
下一步打算:一是开展逐家逐户宣传,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印制群众通俗易懂的安全用气宣传单,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物业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深入居民和单位用户中逐家逐户宣传和普及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开展公共媒体宣传,要求县区、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公交车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多方位、全立体”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用户对燃气隐患的识别及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驻点宣传,要求管道燃气企业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在人群密集场所进行驻点宣传,增加违法违规用气行为的法律责任及相关事故案例的宣传内容,力争解决用户安全意识不强、使用不当等问题。四是开展入户安检宣传,要求结合日常入户安检、巡线工作的契机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让用户理解和掌握燃气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报警器等燃气设施使用和维护的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的处置方法,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燃气设施等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处置事故隐患。五是开展差异化用户宣传,要求根据本企业服务用户群体特点,印制有针对性的宣传卡片、安全告知书、宣传海报、宣传展板等,对用户实施差异化燃气安全宣传,力求易记易懂、传播迅速,引导用户不断增强安全用气意识。六是持续组织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清书记、吴澜书记讲话精神,将排查过程作为安全防范教育过程,全力推进非居民用户依法安装燃气报警器,大力倡导和推荐居民用户使用报警器等燃气安全防护装置,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逐户进行,教育警示到位,提高燃气用户本质安全;将基层力量动员起来,开展大范围专题培训,督促县区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物业等网格化管理职责,开展逐项、逐事、逐户全链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整治。
三、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监管,推进城市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2021年6月启动了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6月24日至25日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应急、商务、发改、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3个市政府联合督查组,聘请省、市燃气专家7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在内的55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22份、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责令停业整顿液化石油气企业11家,责令限期整改液化石油气企业10家;7月至8月对完成限期整改的燃气企业进行逐家逐项复查验收;9月15日至16日再次聘请3名省燃气专家对停业整顿的11家燃气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总体复查验收,对复查验收合格的燃气企业通知恢复营业。11月15日又出台了《加强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十二条安全管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燃气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签订供用气合同、配备入户安检人员、不得销售非自有气瓶、气瓶或其附属连接设施应当具备泄漏自动切断功能、建立瓶装燃气智能管理系统、加强配送车队管理、不得充装非法制造和非法改装及报废和超期限不合格气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市将重新编制燃气专项规划,研究燃气经营企业整合方案,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结合城市更新、老旧管网改造的契机,积极协调发改部门组织燃气企业包装申请老旧燃气管网改造项目7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2.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8亿元,拟对2800公里的老旧燃气管网(含地下管线、地上立管)进行改造,拟新敷设燃气管线173.5公里,扩大管道燃气服务范围,推进“瓶改管”工作。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安全监管,目前全市25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已全部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正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查处取缔“黑气瓶”“黑气车”“黑气点”,推广安全节能型燃气燃烧器具和安全可靠的连接软管、气瓶燃气智能管理系统,积极申请资金加快推进城市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预计2023年底前完成20年以上管网的更新改造,基本实现居民用户燃气自闭阀、金属波纹软管全覆盖,基本实现燃气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