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2-00083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住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08 成文日期: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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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住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09:57:36 【字体: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住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住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住建安〔2022〕25号)和《本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的通知》

(本安委发〔2022〕11号)部署安排,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以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构建安全风险隐患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住建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加强应急演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其中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将学习向县(区)、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责任意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发展的工作实效。

    2.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内容,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事业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

3.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组织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项目,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宣讲活动,指导安全生产各项举措有效实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交流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建立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机制,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履行现场带班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5.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好各类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员”“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五进”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制作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和宣教作品,利用各种传播载体(平台)开展展播,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深厚氛围。

7.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结合住建领域特点,严把内容质量关,组织、指导广大干部职工制作能够反映自然灾害、事故发生规律特点、事故灾害预防措施的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和能够体现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抢险救援、宣传教育等工作成效的宣教作品,充分利用地方融媒体、楼宇广告屏、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优秀新媒体作品展播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事故灾害预防、应急自救互救知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8.县(区)住建局和局属各单位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9.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对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工作任务以及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要求,结合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发动企业(单位)员工,开展“隐患排查显微镜”“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身边的风险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

10.继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结合实际,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和指导企业、工程项目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争创省、市级示范工地。邀请主流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组织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示范工地观摩学习交流,推广好经验,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不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四、“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和协调媒体单位,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推动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一)三年行动专题行。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紧紧围绕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着力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组织和协调主流媒体,聚焦行动措施,及时报道工作,曝光突出问题,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等经验做法,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提升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安全教育区域行。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通过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现场警示会等方式,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公众安全意识。要积极推进各行业领域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选取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三)集中整治网上行。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紧紧围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牌匾广告,公厕、环卫、绿化、临时工具间,垃圾排放、排水、污水处理、城乡既有住宅、物业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房屋、供暖、人防行业、东明步行街、五中市场等重点行业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市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认真做好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要加强跟踪报道,大力宣传立行立改、收效明显的经验作法,曝光敷衍应付、拖延误事以及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全面的负面案例,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突出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筹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拓展渠道,营造氛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本溪行”的宣传报道活动,要结合实际,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商业街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组织力量,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作业现场,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县(区)住建局要指定专人作为活动联络员,负责报送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30日前报联络员名单(附件1),6月每周五下班之前报送当周活动开展情况,6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2)以及开展活动的相片资料;每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12月22日前报“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总结,上述材料电子版均报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住建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联系人:蒋 伟    联系电话:44521237(传真) 

电子邮箱:zlaqjgk@163.com

    附件:1、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

             全生产本溪行”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

         展情况统计表

      3、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本溪行”活

         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本溪行

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    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注:请于5月30日前将此表发送邮箱:zlaqjgk@163.com。

附件2

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活动进展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组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场,参与(  )人次;

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集中专题研讨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专家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讲(  )场,参与(  )人次。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专家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交流(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指导干部职工制作应急科普作品和反映应急管理工作的宣教作品。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

人次;

干部职工制作应急科普作品(  )部,播放累计(  )次,宣传受众(  )人,反映应急管理工作的宣教作品(  )部,播放累计(  )次,宣传受众(  )人。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进企业活动(   )场,参与(   )人;进农村活动(   )场,参与(   )人;进社区活动(   )场,参与(   )人;进学校活动(   )场,参与(   )人;进家庭活动(   )场,参与(   )人;

组织安全监管人员(  )人、消防救援人员(  )人、灾害信息员(  )人、社区网格员(  )人,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其他特色活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附件3

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开展“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本溪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及时报道行动措施及工作进展,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本级主流媒体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及时报道行动措施及工作进展(  )篇,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  )项;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部;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市、县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典型案例曝光情况统计

序号

案   例   简   介

所属行业

曝光时间

曝光媒体

及报道链接

基本情况

主要问题

整改建议和措施















 

本住建发〔2022〕94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本溪行”活动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