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2-00084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08 成文日期: 2022-06-08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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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10:03:09 【字体: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局属相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4月19日印发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公开发行),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辽住建安202223 )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

市住建局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pdf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