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2-0008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局属相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4月19日印发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公开发行),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辽住建安〔2022〕23 号)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
市住建局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pdf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