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28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整改措施清单》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 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四: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本溪市未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导致本溪市在统筹热源和管网布局上缺乏依据。
二、 整改目标
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编制完成《本溪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三、 整改措施
(一)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溪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招投标工作;
(二)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规划方案编制;
(三)2023年5月31日前,报市规划委员会及市政府批准通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按期完成《本溪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经市规委会通过,市政府已于2023年5月26日批准实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市住建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