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4-00031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力整治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10 成文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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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力整治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0 09:00:25 【字体: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力整治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要求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部署、《本溪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本政办发〔2024〕5号),根据《关于印发<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司发[2024]8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排查、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执法支撑与法治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大力整治,解决一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办结一批投诉举报案件,纠正一批执法过错行为,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执法制度,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把检视纠错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完善制度机制贯穿始终、一体推进,切实纠正、坚决遏制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确保相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力解决,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整治重点

大力整治我局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政执法问题。重点聚焦以下三类情形:

(一)执法不作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执法不透明,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办理案件超时限;工作失职失察,对下级的监督指导缺失等等。

(二)执法乱作为重点整治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以罚代刑,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过罚失衡,无依据的顶格罚、高额罚;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聘用(辅助)人员代替执法,监管“一包了事”;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刁难执法对象,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等。

(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重点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着装、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等。

四、任务分工

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完善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具体整治目标、工作举措、整治时限等内容;公开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效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投诉举报。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自2024年5月11日开始,到11月30日前基本结束。

(一)自清自查阶段(511日至5月31日)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聚焦行政执法中损害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结合往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建立本部门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并于5月22日前将本部门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具体工作方案和问题台账(详见“附件1”)报市住建局法规科。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我局将组织对本系统自清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注重源头治理,营造公平执法环境,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权益。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处理,及时通报和点名曝光。9月10日前,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主要内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或特点、整治成效、存在问题、下步工作等)报市住建局法规科。

(三)检查评估阶段(10月1日至11月22日)市住建局组成工作组,对全局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对行动缓慢、查找问题不深不细不认真、避重就轻、重视程度不够、成效不佳等问题,督促整改。每月28日前,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统计分析本领域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月总结和台账(详见“附件2”)报市住建局法规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积极投身“八大攻坚”,把整治工作放在全市振兴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对需要马上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逐步整治到位。

(二)注重标本兼治要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性切实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法定、权责统一。规范行政行为在行政裁量权范围内行使,确保行政执法“一基准四清单”制度有效实施。

(三)常态长效治理要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治本措施,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整治常态化,切实把突出问题整治成果转化为严格依法行政的有效机制,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大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量投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五)社会参与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和协调,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充分利用互联网、12345热线、新闻媒体、人民监督员等渠道,广泛收集、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六)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实际成效。把最能展示整治成果、体现执法经验、代表队伍风貌的典型事例挖掘出来,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升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附件:1、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

附件1: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清单(2024.2.28)(1).xls


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台账

附件2(1—3):月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