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4-00062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本溪市溪湖区核桃沟等五家液化气站的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18 成文日期: 2024-06-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本溪市溪湖区核桃沟等五家液化气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8 14:51:43 【字体: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本溪市溪湖区核桃沟等五家液化气站的公示

序号

被处罚人

(单位)

卷宗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1

本溪市核桃沟化气站

辽本(燃)罚决字〔20241

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罚款贰万元

2024.6.13

2

本溪市绿洲液化石油气公司

辽本(燃)罚决字〔20242

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罚款贰万元

2024.6.13

3

本溪市明山液化气站

辽本(燃)罚决字〔20243

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罚款贰万元

2024.6.13

4

本溪市金釜液化气站

辽本(燃)罚决字〔20244

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罚款贰万元

2024.6.13

5

本溪市桥头液化气站

辽本(燃)罚决字〔20245

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罚款贰万元

202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