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5-0007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环节的全面监管,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维护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本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本政规〔2024〕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本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阶段分为三个部分,共14条。
(一)规范事前批准程序(共5条)。分别从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图预算编制、绿色建筑科技应用、施工图审查、招投标5个方面加强建设前批准环节管理。一是合理编制确定工程造价,原则上投资项目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二是明确施工图预算在设计概算内和计价依据编制确定的基本原则;三是突出绿色建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四是强调施工图审查必须审查合格,修改时要按照规定程序修改;五是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杜绝违法行为。
(二)严控事中建设程序(共6条)。分别从勘察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6个方面对建设过程中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加强管理。一是规范重大勘察设计变更必须重新审查后方可实施;二是强化工程质量,合理安排工期,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是严格落实项目档案管理,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相关档案手续;四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五是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有关内容;六是按照实名制管理做好信息采集和上传工作。
(三)完善事后后续管理(共3条)。分别从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竣工结(决)算3个方面做好施工结束后的后续管理。一是竣工后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手续,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二是验收后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并进行账务调整;三是验收后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结(决)算,并按合同预留保证金。
解读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孙永祉
解读电话:024-44521238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