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6-0006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2015年本溪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11-23 | 成文日期: | 2016-1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2015年本溪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15年本溪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5年本溪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3日至 11月30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孙永祉 联系电话024-44521055;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栋建设大厦人事处;邮政编码: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