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0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