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0-00033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2-10 成文日期: 2020-02-1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0 12:10:14 【字体:

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