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0-0006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 成文日期: | 2020-05-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省住建厅授权,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本溪市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省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2家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延续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31日。
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的书面材料报本溪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联系电话:024-44521043
附件:本溪市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