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1-00095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市 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5 成文日期: 2021-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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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市 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09:00:11 【字体: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市

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开展咨询日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市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的宣传活动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有关视频、图片资料和在市级以上杂志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含刊物原件及电子版)报局安委办。

联系人:肖鸿鹏、蒋伟    联系电话:44521237(传真)

电子邮箱:zlaqjg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市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的宣传活动方案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市

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开展咨询日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参加市安委办在6月16日举办的全市“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6月16日

    2.活动地点:市府广场(市政府原办公楼前广场)

    二、咨询日现场活动安排

    1.现场宣传人员

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安委办主任赵广利同志带队,质安科、公用科、物业科、人防通信科等4个业务科参加,保障中心、建设中心、运行中心、人防中心各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

    2.现场宣传方式

各中心要自带1块展板、1张桌椅和5000份带有本单位、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安全生产小常识宣传单,以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带口罩,做好防疫工作。

2.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所有展板、宣传材料等准备齐全。咨询日当天8时50分前,所有展板、咨询台和参加咨询日活动人员按划分场地进入指定位置。

四、现场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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