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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2 10:45:22 浏览次数: 【字体: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认定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         (盖章)     主要领导:

基本信息

实施部门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认定

法定时限

承诺

时限

15个工作日

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时限

3个工作日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是否年审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部门承办—现场勘验—处室审核—领导批准—办结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表格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申报材料

序号

应交材料

份数

备注

1

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2


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2


3

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和服务电话,并有24小时值班人员;

2


4

有必备的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2


5

配备4名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4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岗位技能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2


6

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2


7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等管理制度,并建立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2


8

有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2


9

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订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2


10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2


前置要件




审批条件

序号

审批条件

1

配备4名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4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岗位技能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3

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订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依据

序号

法定依据

类型(法律、法规或规章)

1

《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第8条

规章

2

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

规章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24—455950

投诉电话

024—45595006

办理地点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

 

 

   填表人:李波                            联系电话:024-445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