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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排水设施动用、占用、增容、使用)的许可 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2 10:48:05 浏览次数: 【字体:

城市排水(排水设施动用、占用、增容、使用)的许可

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         (盖章)       主要领导:

基本信息

实施部门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城市排水(排水设施动用、占用、增容、使用)的许可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时限

2个工作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是否年审

办事流程

提出申请—部门承办—现场勘验—复核—领导批准—办结

收费标准

占用暗渠收费标准:已铺装暗渠140元/平方米;裸露暗渠70元/平方米;各类井子500元一座。占用明沟收费标准:挖取土料1.20元--1.60元/立方米;占用:平方米/月3.00元---5.00元;清运费25元/立方米。动用、损坏排水设施收费赔偿标准:ф300以下管路150元/米;ф400—500管路200元/米;ф600—800管路300元/米;ф900以上管路400元/米;检查井一座800元;雨水井一座550元;检查井盖580元/套;雨水井箅子790元一组;暗渠(检查井)打孔500元一处;向窨井倒污物50元—100元一座;明沟侧墙300元/立方米;暗渠500元/平方米。说明:如违章按2—4倍收取。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市政设施收费标准的批复》本价发[1996]9号

申请表格

获取方式

到排水管理部门领取

申报材料

序号

应交材料

份数

备注

1

申请单位办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用户委托代办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


2

《建设规划许可证》

1


3

室外管线工程规划文件

1


4

1/500定线图

1


5

审查合格后的排水工程设计文件

1


6

已发放排水许可证复印件

1


前置要件

1

申请单位办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用户委托代办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


2

《建设规划许可证》

1


3

室外管线工程规划文件

1


4

1/500定线图

1


5

审查合格后的排水工程设计文件

1


6

已发放排水许可证复印件

1


审批条件

序号

审批条件

1

应交资料齐备

2

排水项目符合批准的本溪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等

3

风景名胜区内排水项目应征求主管行政部门意见

4

排水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法定依据

序号

法定依据

类型(法律、法规或规章)

1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法规

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规章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点

024-45595037

投诉电话

024-45595006

办理地点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

填表人:李科谏                                联系电话:024-4321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