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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回用建设、运营企业特许经营权的初审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0 11: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回用建设、运营企业特许经营权的初审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         (盖章)     主要领导:

基本信息

实施部门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回用建设、运营企业特许经营权的初审

法定时限

承诺

时限

30个工作日

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时限

15个工作日

事项类别

其他权利

是否年审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部门承办—现场勘验—处室审核—领导批准—办结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表格

获取方式

申报材料

序号

应交材料

份数

备注

1

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回用建设、运营企业特许经营权申请书;

2


2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


3

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

2


4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2


5

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2


6

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2


7

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2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2


前置要件

1



审批条件

序号

审批条件

1

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2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依据

序号

法定依据

类型(法律、法规或规章)

1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第4条

规章

2

《本溪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规章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