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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会同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 中介机构门店复工防疫 工作提出十项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3 11:44: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按省防指5号令《关于企业开工复工有关要求》和本溪市《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全市项目开复工建设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我市部分开发企业售楼处和房屋中介门店陆续开业,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形势严峻,按省市防疫挥指挥部的要求,现就复工防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和中介机构门店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工作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上班制度,提倡网络办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二、凡从外市返回人员,自返回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 天,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允许滞留疫情高发地区、非紧迫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

    三、上班人员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乘坐私家车或班车、步行、骑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每日对营业场所每日要消毒一次,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多通风、多换气。

    四、各售楼处和中介机构门店要严格按市预防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指挥部和社区要求,做好营销人员和涉关人员登记后方可上岗,对进入人员实行询问登记制度,确认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做好每一名顾客身份信息登记。发现有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及时报告。若体温超过37.3℃,必须立即督告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从业人员要学习掌握应急总医院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正确佩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多通风,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六、做好摘口罩前后的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七、上班期间实行分散就餐,垃圾统一投放到指定地点,统一回收处置。   

八、引导从业人员通过主流媒体了解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省市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从我做起,严于律己、科学防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九、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十、在营业期间不得举行大型营销活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