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约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4 10:17: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违规、违约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有哪些? 依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违规、违约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有:(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