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5-0021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
本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713号令)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辽宁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该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并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本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规划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本溪市市区,包括明山区、溪湖区、平山区、南芬区及高新区等5个中心城区。覆盖面积1526平方千米。
规划内容:本规划共十二章,包括规划总则、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规划目标、规模预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收集运输规划、利用及处置规划、存量治理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规划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
规划对象:本规划中建筑垃圾是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规划影响的群众、政府及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事项:1、该规划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自身生活的影响;2、该规划可能引发哪些社会稳定风险;3、对该规划的态度;4、对该规划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
参与方式:可通过关注公众号、填写调查问卷、参加座谈会、拨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4---43150358
邮编:117000
传真电话:024---43150359
电子邮箱:zj8341@126.com
附件:
附件1:本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pdf
附件3:本溪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调查问卷(企业)(1).docx
附件4:本溪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调查问卷(政府部门)(1).docx
辽宁中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