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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2: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30日,对市住建局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3月14日至4月14日,对市住建局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深化巡察。9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工作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高标准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围绕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的5个方面11个问题40项整改任务和有关整改意见和建议,市住建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对住建系统这次全面“检阅”反馈的问题,紧紧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要求,以强烈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整改。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市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整改工作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具体工作。

(二)细化分解任务

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11个问题,市住建局党组按照整改事项“不交叉、不重叠”“一事一改”原则,梳理出40个具体整改任务,并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三)全面安排部署

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专题推进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逐步完善了整改措施,强化整改实效,并坚持做到“两个必须”,即必须照单全收,必须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

(四)统筹分类推进

局党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针对40个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对于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要求全部启动整改,明确时限,有序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在整改工作落实中,坚持“四个到位”原则,即问题整改到位、线索查处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建章立制到位。截至目前,4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2项,正在推进整改8项,整改完成率为80%。

(一)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一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再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全局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修改《本溪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本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三是推进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压实县区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及施工企业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职责,加强对未验收入住问题的监督、检查。

(二)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履约践诺”信用环境方面。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所辖城市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开展排查工作,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二是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适时调度案件化解进度;三是增加办理窗口,加派业务人员,延长办理时长,设立疑难问题专办窗口,为回迁情况复杂的居民提供专项服务,主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坚决避免人群聚集和等待时间较长问题。

(三)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执法环境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印发规范执法行为相关文件;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8类行政权力在“信用辽宁”、"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开;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统一高效、协调联动、行动迅捷、落实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审批权力运用、打造“阳光便利”审批环境方面。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一网通办”工作整改计划清单》等工作制度,制定“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计划,逐项制定工作清单,开展“一网通办”各项工作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协调市营商局对省级专网进行对接,尽快实现自建系统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工作;三是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并且将重新梳理后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打印成册,摆放在行政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四是按照行政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有效杜绝“体外循环”。

(五)监管权力运用、打造“简约高效”监管环境方面。

一是全力清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隐患排查,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更新项目及灯杆加固工程,加大路灯维修养护及更新力度;二是推进实施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建设,利用专项资金改造积水点,采购防汛设备,进一步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三是通过督促各县区及项目建设单位,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统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管网的施工安排,确保按计划工期完成改造内容。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尽量避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

三、下一步措施

   市住建局党组在集中整改阶段,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已经制定的整改方案和采取的拟定措施,继续推进整改任务,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局党组和基层党组织的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以上率下,引领示范,压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流”。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任务,要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流”。对于在整改中已经建立的规章制度,坚持抓好落实,真正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要带头继续深入研究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还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实行分管领导周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月调度,局党组季度调度的监督推进方式继续推进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任务完成。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常抓不懈。对需要一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问题,做好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持续关注,紧抓不放,务求实效。对在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敷衍了事。局党组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及时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44521080,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号建设大厦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02房间,邮政编码:117000,电子邮箱xu_guangshan@163.com。

 

 

中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6日